关于任免程士海等同志职务的通知
云龙区人民政府:
2021年3月11日,云龙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,决定任命:
程士海同志为区政府办公室主任;
王露萍同志为区商务局局长;
刘春立同志为区财政局局长;
于立起同志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;
李 燕同志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;
张振海同志为区城市管理局局长;
吴书强同志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;
路 厉同志为区统计局局长;
窦怀畅同志为区农业农村水务局局长;
李 东同志为区应急管理局局长。
决定免去:
张 楠同志区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;
刘成军同志区商务局局长职务;
刘春立同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;
于立起同志区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;
张家园同志区统计局局长职务;
王 波同志区农业农村水务局局长职务;
裘升志同志区信访局局长职务;
齐永革同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;
程士海同志区财政局局长职务;
陈 源同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;
毛豫新同志区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。
徐州市云龙区人大常委会
2021年3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