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州市云龙区人大常委会_代表建议
建议标题  关于预留5%的土地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
建议代表  裴铁树
建议内容

        征收村集体土地应该按照政策给村集体预留5%的土地,用于集体经济发展。拆迁村庄及集体办公用房和集体房屋应给村集体预留集体门面房,用于拆迁安置小区的日常管理。